交通部副部长Datuk Hasbi Habibollah表示,目前还没有计划为微型机动车辆颁发使用许可证,因为此事受《道路运输法》细则的管制。
他说,目前,该法案2021年的《道路交通规则(禁止使用某些微型交通工具)》概述了轻便摩托车和电动滑板车等微型交通工具的使用。
他补充说,如果环境部考虑给自行车或轻便摩托车颁发牌照,那么公众将会像过去一样反对这一提议。
“之前,有建议让自行车注册并配备牌照,但公众的反应并不积极。
他昨天在议会的提问时间上说:“这些车辆穿越高速公路似乎是一件小事,但这对乘客来说是危险的。”
哈斯比是在回答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BN-Ayer Hitam)的问题。魏家祥博士想知道,交通运输部将如何解决涉及个人车辆的道路安全问题,比如在穿越主要公路时,电动滑板车或带有加速器的轻便摩托车。
这位前交通部长还问,这些私人车辆的乘客是否有必要获得许可证,因为这些车辆可能被用来穿越这些主要道路。
早些时候,Hasbi解释说,包括地方当局在内的有关当局应该开发和公布专用基础设施,如微型机动车辆专用车道,并向该部提交豁免请求。
他说:“此类基础设施的开发应遵守地方政府发展部通过其机构马来西亚计划制定的微型机动车辆车道规划指导方针,并遵守所有安全和使用规定。”
他是在回答Lee Chean Chung (PH-Petaling Jaya)的问题,他问是否与地方当局进行了战略合作,以促进在商业和城市地区使用微型机动车辆。
Hasbi还表示,交通部正在通过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所(Miros)为这些车辆制定安全评估计划或标准安全测试,以确保它们对用户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